这里的“所获得的收益”是指“收入”减去“资产原值”以外的利益,不是指“原值”。尤其是子公司的变卖,或多或少都会升值或贬值的,不会是原值。
只要用到“收益”这两个字,一般都不是指原值,原值更多地用“价格”一词表述。
匿名用户119评分
这里的“所获得的收益”是指“收入”减去“资产原值”以外的利益,不是指“原值”。尤其是子公司的变卖,或多或少都会升值或贬值的,不会是原值。
只要用到“收益”这两个字,一般都不是指原值,原值更多地用“价格”一词表述。
匿名用户18608评分
转让股权看是对什么人转让,要是定向转让,引入大资本,那就是利好,要是对不定向人转让,那就是缺钱才转让股权,说明缺钱,就算利空!
匿名用户14900评分
上市公司在股权转让(出售子公司股权)的时候是否需要提供相关资产评估报告和审计报告,通常按照公司性质确定。
一般情况下,国有企业股权转让、涉及上市公司或拟上市公司股权的转让或其他特定情况,会要求验证拟转让股权的价值及交易价格的公允性,会进行审计和评估。特别是国有股权转让,一般情况下都必须要审计评估的。
因此如果公司性质牵涉到国有资产,按照《国资法》股权转让需要先进行审计评估。
扩展资料:
根据《合同法》 第七十二条
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。
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,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。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,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,视为同意转让。
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,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;不购买的,视为同意转让。
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,在同等条件下,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。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,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;协商不成的,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。
匿名用户11218评分
未上市的任何公司股票,都只能找相关股东转让。鐧惧害鍦板浘
匿名用户7561评分
1、不是,子公司是独立的法律实体。他只能叫做“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”
2、子公司的自然人股东,理论上跟上市公司是平行的。比如a和b合伙开了一家企业c,b是上市公司,a和b是平行关系他俩都是c的股东,a是不享有b的上市权益的。
匿名用户3929评分
上市公司的子公司也是作为上市公司的旗下资产
可以打包到上市公司,也可以分拆独立上市
这个主要是看上市公司本身的规划和子公司资产的优良程度,来核算他的价值